关于印发《宿迁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水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产品中心

  现将《宿迁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水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切实做好宿迁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发挥水利在系统化全域推进宿迁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7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的总体部署,结合《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实施建议》(宿海绵组〔2021〕1号)、《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宿海绵组〔2021〕2号)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习关于水弹性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关于建设水弹性城市的要求,构建“流域、区域、城市、社区”四级海绵体系,系统化全域建设宿迁市海绵城市。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西至徐洪河,北至新沂河、骆马湖,东至淮沭河,南至洪泽湖形成统一流域生态修复范围。聚焦上游涵养、中游减排、下游滞蓄,打造区域流域统筹的大海绵体系。

  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统筹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关系,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生态体系得到完善。城市水面率稳中有升,河湖调蓄空间稳步增长,河网密度逐步加大。分区分类确定城市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提高地表水水体水质达标率。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从观念、意识、措施等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把节水理念融入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展投入渠道,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探索科学合理设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基础设施的权责边界,大力吸引社会资产金额的投入水弹性城市建设,提高效率。

  围绕“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保护水生态、节约水资源”的整体目标,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弹性城市建设的最新要求,健全体制保障,以水弹性城市建设为统领,将水弹性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防洪、水环境整治等工作中,最终形成江苏省生态大公园格局,引领黄淮平原水弹性城市建设,塑造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的典范样板。

  水利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打造亮点工程、探索重点领域的目标,服务好全域系统化海绵城市建设。

  通过对湿地水系连通设计,优化、净化周边来水,涵养水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通过城市水生态修复与保护,维护该片区城市生态系统特性和基本功能,实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微气候、城市形象、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综合效益,打造水利建设项目海绵建设样板工程。

  基于宿迁市已有的信息化建设基础,构建“两网一大脑多应用两体系”的宿迁市水利信息化总体框架,完善水利感知网和水利信息网,建设市级水利大脑,支撑各项业务应用,建立网络安全体系和综合保障体系,为城区各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提供终端服务。

  利用黄河故道调蓄雨洪资源,改造利用现有洼地,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建设湿地公园,增强河道水动力、增加水环境容量,充分的利用内部水资源,实现水循环利用、城区排涝、水质净化等多目标。

  沂沭泗水系按照流域防洪“蓄泄兼筹”与“东调南下”布局,以“完善控导、扩大泄量、巩固堤防”为原则,完善以骆马湖、新沂河为核心的防洪工程体系研究。淮河流域防洪按照“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治理原则,完善以洪泽湖为核心的防洪工程体系研究。保证城市50年一遇防洪标准不降低,研究提升城市防洪标准至100年一遇。

  收集区域内所有河道基础信息(长度、断面、高程、景观水位等),结合现状涵闸站、水质监测点等控制监测设施,整合城市河道水力(质)模型和搭建运行调度模型,促使不同管辖区域内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协调、合理、高效,探索水环境敏感城市水质保障和排水安全路径。

  结合宿迁水弹性城市建设和《地下水管理条例》,为加强宿迁城市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城市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等内容,重点开展水弹性城市建设对地下水位水量补给的研究,同时适当布设地下水位监测井,实时监测地下水位情况。

  结合6部委《典型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方案》的契机,开展城区再生水利用的配置研究,调研企业、学校等用水户的再生水需求,摸排生产、补给、浇洒等用水量,编制再生水利用有关技术导则,开展相关评估等工作,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成立系统化全域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水利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明确,确保水弹性城市建设有力有序开展。

  本次系统化全域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水利工作,采用课题组工作方式,根据海绵城市目标分解,由相关分管领导统筹,牵头处室负责,组成课题组,人员可在系统内遴选。目标任务由课题组负责完成,总结亮点、形成档案并推进实施。

  利用宿迁市创建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的契机,加紧布局相关水利制度、办法的出台工作,形成水利特色的法规体系,把海绵城市建设中水利行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举措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三部委年度考核自评估的要求,水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海绵办制定的相关海绵城市建设评估评价标准,结合水利项目、重点领域的特点,编制科学可行的考核技术指标,不定期对相关水利工作进行评估。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充分做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实现打造“城湖融合的新典范”和“平原治涝的新样板”的目标,高质量完成海绵城市水利工作绩效目标任务,现成立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及机制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绪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天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学习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理念,对标对表分解目标任务,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全面做好实时调度指挥和决策工作。

  (二)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牵头负责本单位所承担重点任务。办公室做好信息的收集及宣传工作,规划计划处做好规划项目海绵理念融入工作,财务审计处做好资金调度和保障工作,基本建设处做好水利项目海绵措施建设监管工作,工程运行管理(生态河湖)处做好退圩还湖、生态岸线管理工作,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做好水土保持与海绵城市建设衔接工作,水资源管理处做好水资源科学分配、地下水严格管理工作,防汛防旱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做好城区河道调度、再生水利用等工作,宿豫区、宿城区水利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苏宿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做好属地海绵城市水利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做好与市级牵头部门及成员单位的对接工作,定期整理台账资料,做好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

  (一)定期会办制度。正常的情况下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办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二)责任包干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围绕目标细化推动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具体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跟踪协调。

  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在国家标准以内的暴雨情况下,与示范城市建设前相比,内涝积水区段消除的比例)

  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城市区域监测水质断面达标个数与监测断面总数之比,且水质不得劣于上游来水和示范城市建设前)

  再生水利用率(污水再生后用于工业公司、市政杂用、灌溉、景观、河道生态补水的总量占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的比例)

  天然水域面积比例(水弹性城市建设前后,天然水域面积不宜减少,或应达到相关规划的蓝线绿线等管控要求)

  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砂石、绿地等自然地面和可透水铺装的地面面积占建成区面积比例)

  工作谋划的整体性系统性(流域区域、城市、社区、设施等各个层面,各层面之间充分衔接,具有系统考虑和安排)

  水弹性城市建设是否与城市更新、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充分结合

  项目谋划和实施的系统性完整性(防洪与排涝统筹、地上与地下统筹、蓝绿融合、绿灰结合、排涝和治污统筹等)

  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达85%以上,逐步构建完整型社区,达30以上,新建住宅区全部建成“开放式”海绵社区,居民对水弹性城市建设满意度达95%以上

  落实流域、区域、城市协同的理念,开展中心城区范围内河道运行调度的系统化研究,收集区域内所有河道基础信息(长度、断面、高程、景观水位等),结合现状涵闸站、水质监测点等控制监测设施,整合搭建运行调度模型。

  开展流域和区域防洪标准研究,结合现状城市防洪规划和工程达标建设情况,对城市防洪安全统筹进行现状评价,以“完善控导、扩大泄量、巩固堤防”为原则,修编城市防洪规划,保证城市50年一遇防洪标准不降低,结合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研究提升城市防洪标准。

  结合宿迁水弹性城市建设和《地下水管理条例》,为加强宿迁城市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城市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重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对地下水位水量补给的研究,同时适当布设地下水位监测井,实时监测地下水位情况。

  结合6部委《典型城市再生水利用配置方案》的契机,开展城区再生水利用的配置研究,调研企业等用水户的再生水需求,摸排生产、补给、浇洒等用水量,编制技术导则,开展相关评估;研究再生水补给规模、方式,专题开展城区河道生态水位控制研究。

  围绕中心城区范围内现状所有河道、水泡、边沟等大小水系开展全覆盖的普查造册,主要普查水系长度、断面宽度、常水位等基础数据,同时利用航拍技术记录河道影像资料,形成包括图纸、图片、视频的普查成果;围绕水面率指标,全面收集归总整编城区与河道清淤、水环境整治等关联的实施项目并印发,跟踪收集实施情况并督促工程进展,定期更新水系基本情况,充分与河长制工作相结合,利用河长制工作的相关优势助推水面率只增不减。

  协助开展为期2年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海绵专项会议、培训和宣传,开展海绵水利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通报;整合海绵城市建设水利指标资料,将涉及水利部门的12项二级指标全面整理归档形成备查卷宗,及时报告进展情况;配合做好自评估和上级核查工作,按照市海绵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任务安排,迎接各类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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