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镇创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镇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行业新闻

  为扎实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浙农经发[2010]2号)和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桐庐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桐政办[201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是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是夯实村级财务管理基础、全方面提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有效抓手。各村要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农村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性。

  全镇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创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村、规范化镇,并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各行政村对照《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村标准》的要求,在5月30日前向镇政府提交申报申请;

  、代理中心对照《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县有关部门确认;

  、做好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镇、村分管领导亲自抓,农经干部具体抓,明确工作职责,全方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农经干部、代理中心会计要做好会计业务工作,收集有关联的资料,及时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为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政府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列入对各村年度业绩考核。经验收合格达标的村给予1万元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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