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 推动城中检察理论工作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4-01-22 来源:欧宝体育官方网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及省、市检察院关于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走深走实。近日,西宁市城中区院印发《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以把握政治导向、表率导向、应用导向、专业导向为指引,以整合内部研究力量和建立梯队式研究队伍为方式,精准把握检察理论研究重点,推动城中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作方案》指出,检察理论研究要从始至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检察理论工作是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必须聚焦主责主业,紧紧抓住业务性、应用性这一关键不放,充分的发挥“智库”“参谋”作用,积极为一线司法实践服务。

  《工作方案》强调,检察理论研究要始终围绕检察实践展开,从中发现检察监督办案中的真问题,从理论上加深阐释、精予指引,使理论研究真正“接地气”。一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抓具体,职能部门加强督导协调,业务部门主动研究,全体检察人员广泛参与的检察理论研究大格局。二要多层次分梯队培养理论研究骨干人才,以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的干警为理论研究中坚力量,充分的发挥带头、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努力配合市院参与重大研究活动,承担重点研究课题,不断的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和研究能力,带动检察系统形成好学勤思善研的良好风气。三要全体检察人员广泛参与检察理论研究,形成专兼并重的多元化研究队伍,逐步的提升检察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城中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再上层次、再提水平。

  《工作方案》要求,在充分总结2022年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不断丰富理论研究内容,拓宽研究思路,以城中区检察院作为省检察院理论研究联系点为契机,更突出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输出,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把检察理论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一是完善课题制理论研究机制。成立由院领导牵头、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参与的课题组。院领导带头承担重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围绕最高检、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项目,积极争取参评、立项,组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检察理论成果,为深化改革、服务决策、指导办案贡献智力。二是完善检校合作机制。持续深化检学合作,建立健全与法学院校长效合作机制。通过邀请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高校的法学教授进行法学讲座、实务研讨、论文评议等活动,为检察干警提供与专家学者研讨交流学习机会。组织召开检察理论文章点评会,就怎么样提高检察理论研究论文写作水平,以及对论文写作的选题思路、资料收集、命题论证等内容做针对性的讲解,为检察理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逐步提升检察人员的理论研究水平。通过合作承担课题的形式,聚焦检察工作和司法改革热点、焦点和实践难题,形成检察理论研究的强大合力,促进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三是完善调研成果推广机制。加强完善优秀研究成果的推广制度,对于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普遍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通过参加重大课题评审、学术研讨交流、期刊杂志登载等途径,积极组织推荐推广。注重发挥法律政策研究室功能作用,集约利用各类平台,积极向最高检、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协会等投稿推介,推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发展和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注重发挥青海省检察官协会、青海省法学会平台交流作用,理论研究同向聚力,检务政务同频共振,最大限度动员全院干警积极撰写论文,提升成果产出,展示城中检察优秀研究成果。四是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做好理论研究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理论研究工作顺利开展。树立鲜明理论研究工作导向,落实优秀理论成果表彰,加大奖励力度,激励部门和个人进入理论研究先进行列。对于检察理论研究先进个人,在课题经费、图书报刊、信息资源等方面加大投入,为其检察理论研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检察官遴选、等级晋升中,把是否有研究能力作为选任领导干部、遴选检察官、择优晋升检察官等级的重要参考,有效推动理论研究工作良性提升。

  下一步,城中区检察院将加强对《工作方案》的督促落实,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坚持以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办案实际、服务检察业务为原则,不断的提高和开拓理论研究新领域、新境界和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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