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智慧水利整体解决方案

  为全面落实《枣庄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面总结评估枣庄市“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状况,科学研判新形势、精准把握新要求、系统分析存在的主体问题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方衔接、咨询论证,提出枣庄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推动城乡水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完善枣庄现代水网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强城乡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推进城乡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提供更可靠的城乡水务支撑和保障。

  1.人民至上,造福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水生态等问题,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节水优先,空间均衡。严格落实节水优先,全方面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水定需、量水而行。提高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社会要素的适配性,将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匹配。

  3.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调整行为方式,统筹解决全市河湖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问题,提升水环境质量,使河湖宁静、和谐、美丽,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河湖安澜。

  4.统筹推进,系统治理。统筹全市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乡水务治理体制。与国土空间规划、区域(流域)发展规划等充分衔接,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努力实现全市水务工程“一张图”、治水工作“一盘棋”。

  5.政府主导,两手发力。坚持政府在水务改革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务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构建系统完备的水治理制度体系。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水资源在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配置效益。

  6.防控风险,保障安全。落实国家安全战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把安全发展贯穿水务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加强水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和能力建设,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筑牢水安全屏障。

  (三)发展目标。构建安全牢固、生态和谐、空间均衡的现代水务工程体系和运行高效、管控有力、智慧融合的现代水务管控体系。到2025年,城乡水务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基本建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准不断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全面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城乡水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1.节水供水方面。到2025年,全市总用水量控制在10.3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0,全市新增供水能力1.19亿立方米。(详见《枣庄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2.防灾减灾方面。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重要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重点城市和重点涝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预计2025年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下降至0.45%以下。

  3.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加强水土保持,基本建成绿色生态水网,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0平方公里,全市6座大中型水库、13条设立市级河长的河流和南四湖枣庄段美丽河湖建设全部达到省级美丽河湖标准,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达到市级美丽河湖标准。提升水环境质量,完成南四湖流域水污染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水务行业目标,实现城区雨污合流管网和黑臭水体“两个清零”、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和中水回用率“两个提升”。

  4.农村水利方面。改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4%,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80%,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70%以上。

  5.城乡水务监督管理方面。引领城乡水务数字化,城乡水务行业管理能力稳步提高。加强对河湖的监管,加强城乡水务法治建设,健全水行政执法体系,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重要河湖水域岸线 枣庄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主要规划指标

  (四)战略导向。推动全市城乡水务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核心要义。立足新发展阶段,要着力解决好城乡水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方面的美好需求。贯彻新发展理念,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水资源供给的保障标准、保障能力、保障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生态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要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下好风险防控先手棋。构建新发展格局,要聚焦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增加城乡水务有效供给,谋划提出一批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城乡水务项目,构建完善“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现代水网。

  通过编制《枣庄市水资源综合规划》(规划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进一步查清全市水资源现状,在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提出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布局和方案,作为今后一定时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准则,逐步建立起优化配置的水资源有效供给体系、维护生态安全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乡水务发展服务体系,促进和保障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立足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快构建枣庄现代水网,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强化多水源联合调度、水资源战略储备,构建完善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的供水保障体系,提高供水系统可靠性,增强特大干旱、持续干旱、突发水安全事件应对能力,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一)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实施新建一批水库、塘坝、拦蓄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城乡应急备用水源,增强整体防洪能力,增加供水水源保障。加快实施马河水库、岩马水库、户主水库、周村水库4座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其中马河水库可增加库容2032万立方米,岩马水库可增加库容1971万立方米,户主水库可增加库容395万立方米,周村水库可增加库容759万立方米;规划新建水库3座作为供水水源,其中建设中型水库1座,为市中区城南水库,建设小(1)型水库2座,为市中区长汪水库、永安水库;规划建设3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其中石嘴子水库、红石嘴水库作为山亭区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利用庄里水库至山家林管道新建支管道作为市中区城区应急备用水源;规划建设薛城区河湾、曹官庄、庄头等3处调蓄工程;规划建设滕州市界河岗头桥橡胶坝、山亭区调水拦蓄工程、薛城小沙河拦蓄工程、薛城大沙河邹坞段拦蓄工程、市中区东南村橡胶坝工程、市中区民主橡胶坝工程、台儿庄区新建改建河道拦蓄工程,增加蓄水量。

  (二)大力发展污水再生处理利用。建设滕州市中水回用工程、滕州市(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规模12万立方米/日,近期新建干支管网29公里,满足西部区域污水处理需求;规划建设滕州城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对老线管网、重点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建设智慧管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山亭区再生水处理利用工程,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推动山亭经济开发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维护更新开发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效率。建设薛城区中水回用工程,年回用水量1000万立方米;建设薛城区陶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增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艺1万立方米/日。建设台儿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2万立方米/日,远期4万立方米/日。

  (三)建立跨流域调水体系。加快推进跨流域调水体系建设,建设完善的区域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实现水资源互补互济、联合调度、联合保障。论证实施枣庄市“两库四河”水系连通工程,对滕州市、薛城区和市中区居民生活用水供水规模3499万立方米/年。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需调水量的报告》(枣政呈〔2021〕15号),全市在南水北调东线万立方米/年的基础上,规划二期工程全市多年平均口门需调水量1.09亿立方米/年,95%频率口门需调水量1.18亿立方米/年。

  按照“上拦、中滞、下排”和“蓄泄兼筹”方针,以流域为单元,以防洪排涝短板治理为重点,加快完善构建以水库、河道和蓄滞洪区为构架的防洪排涝体系。提升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协调推进河湖库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流域、区域性骨干河道和中小河道治理,继续加强水库、闸坝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构建以流域和区域防洪工程为骨干、城乡防洪排涝工程为重点的工程体系。

  (一)加快推进河道治理。推进实施建设重点河道综合整治、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滕州市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北沙河、郭河南支、郭河上游段等河道27.2公里;山亭区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辛庄支流(下辛庄—西堌城段)、十字河中支、欧峪支流、峄城大沙河、西泇河山亭区段、城郭河(苑庄村—店子镇岩马大桥段)等河道46.5公里;薛城区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规划实施蟠龙河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区域为中陈郝村至泰山北路段,长度约20公里,其中综合整治起步区为店韩路至泰山路段,长度11.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防洪治理以及新建山家林、千山湖、奚仲湾等水库;市中区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峄城大沙河市中区段(郭里集支流、税郭支流、齐村支流)、新沟河市中区段、蟠龙河市中区段、西泇河市中区段等河道69.5公里;峄城区、台儿庄区实施陶沟河片区治理工程,河道清淤开挖36.9公里,堤防加固51.1公里;枣庄高新区按照50年一遇防洪标准规划实施蟠龙河枣庄高新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22.7公里。

  河道治理。规划治理滕州市北沙河、郭河南支、郭河上游段等河道27.2公里;山亭区辛庄支流(下辛庄—西堌城段)、十字河中支、欧峪支流、峄城大沙河、西泇河山亭区段、城郭河(苑庄村—店子镇岩马大桥段)等河道46.5公里;薛城区蟠龙河重点区域中陈郝村至泰山北路段约20公里;市中区峄城大沙河市中区段(郭里集支流、税郭支流、齐村支流)、新沟河市中区段、蟠龙河市中区段、西泇河市中区段等河道69.5公里;峄城区、台儿庄区陶沟河片区河道36.9公里;蟠龙河枣庄高新区段22.7公里。

  病险水库、闸坝除险加固。规划实施周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规划完成薛城区西尚庄、北安阳、车峪(薛城)、小营、侯许庄,市中区谷山、陈刘耀、西北村、郭村、柏山、车峪(市中)、马厂、东北村,峄城区刘庄西、大明官庄、李山口、马山套、龙泉庄,枣庄高新区匡山、西谷山、杨峪、西横山口、东横山口等2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规划建设马庄、华众、徐楼等大中型病险闸坝除险加固工程。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共同推进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改善河湖健康状况,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统筹推进河湖综合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治理、水环境修复、美丽河湖等四大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切实将优质河湖生态资源转化为绿色发展新动能,全面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一)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核心,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不断提升监督管理和综合防治效能。全市水土流失率控制在13%以下,水土保持率保持在87%左右,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37.4%以上,减少土壤流失量147.5万吨。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其中预防面积46平方公里,治理面积154平方公里。

  (三)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及河湖水系连通。实施全市现有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南四湖流域水污染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加快实施薛城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工程,通过河道综合治理、连通沟道开挖疏通、生态环境建设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实现创造河湖生态乡村的目标。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市城区雨污合流管网和城乡黑臭水体“两个清零”。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城乡水务保障有效衔接,支撑打造乡村振兴枣庄样板,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普惠共享的农村水利发展格局。

  (一)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与美丽河湖建设。到“十四五”末,力争全市6座大中型水库、13条设立市级河长的河流和南四湖枣庄段美丽河湖建设全部达到省级美丽河湖标准,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部达到市级美丽河湖标准,建成美丽移民村40个,农村美丽河湖建设蓬勃发展;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修复水生态,强化河道管护,恢复河道基本功能,修复河道空间形态,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

  (二)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经营、用水户参与”建设思路,因地制宜通过跨区域调水、水源置换、新建改建水厂、延伸供水管网、村内供水工程提升改造等方式,实施滕州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保安全供水工程、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枣庄市洪源(潘庄)水厂建设工程、山亭区西集镇规模化供水工程、山亭区石嘴子水库向山亭城区供水工程、市中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市中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模化—万人工程(峄城区)、峄城区城市建成区(新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台儿庄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等,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着力构建水质合格、保障率高、保护到位的水源保障体系,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机制灵活、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和覆盖全、效率高、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督体系。

  (三)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到2025年,水库移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移民村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移民产业升级发展加快,收入水平持续增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移民发展动力更足、增收渠道更宽、产业效益更高、人居环境更美、生活品质更优,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所在区(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到2025年,建成美丽移民村50个,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4%,“户户通”覆盖率达到90%,移民户通宽带网络比例达到85%,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移民参加养老保险比例达到90%,移民参加合作医疗比例达到90%,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500元,发展产业扶持移民村41个,增加耕地有效灌溉面积1000亩,移民劳动力培训率达到3.69%,移民参加培训数量达到1000人,实施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项目68个。

  1.移民安置方面。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的农村居民点、城(集)镇、工矿企业等基础设施的迁建或者复建选址问题。针对移民较少的村庄,完善饮水安全、交通、供电等基础设施。

  3.产业发展规划方面。以移民所在村为主体,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按照“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原则,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移民村集体经济等角度开展移民扶持,突出地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大力支持移民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移民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移民扶持增收。

  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实施滕州市城乡一体化供水提升工程、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保安全供水工程、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枣庄市洪源潘庄水厂建设工程、山亭区西集镇规模化供水工程、山亭区石嘴子水库向山亭城区供水工程、市中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市中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峄城区规模化万人工程、峄城区城市建成区新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台儿庄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的总要求,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水安全感知能力建设,加快城乡水务数字化转型,通过建设数字水务新型基础设施、城乡水务一体化业务应用平台、重点水务工程示范化运行管理平台,着力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智慧水务体系。

  第二阶段(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全面建设数字水务工程,加大城乡水务信息开放共享力度,形成智慧水务应用平台。主要目标为河湖水文测站、水库水情雨情自动监测覆盖率达到99%以上,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区(市)级视频集控平台联接入市级平台达到98%以上。

  第三阶段(2024年至2025年):深入提升数字城乡水务建设,对城乡水务各类数据实现广泛覆盖和深度整合。主要目标为河湖水文测站、水库水情雨情自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水库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区(市)级视频集控平台联接入市级平台达达到100%,城乡水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级保护率达到100%,信息系统相应等级保护率达到100%。

  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全面加强城乡水务法治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加强城乡水务科技创新和城乡水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水文化,全面加强水务管理,不断提升城乡水务治理能力。

  (一)强化水资源监管。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坚持开发利用和保护并重,促进污水治理、中水利用和水资源节约有机结合。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监管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为、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努力形成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完善水务工程建设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水务工程建设监管和运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权责一致、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水务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机制,保障水务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加强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创新质量与安全监督模式,注重实体工程质量监督向注重参建各方健全质量体系和规范质量行为转变,注重施工阶段质量监督向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转变,注重事务性微观监督向综合性宏观监督转变。推行分类监督和差别化监督。全面建立市、区(市)二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四)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带头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带头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将水土保持要求贯穿到工程选址选线、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等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水土保持论证,强化施工过程水土保持管理,及时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弃土弃渣和植被损坏,做好表土保护和土石方综合利用,切实控制和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充分发挥城乡水务建设项目对保护改善生态的重要作用,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级城乡水务部门要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其水土保持职责,明确其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全面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压实项目法人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明确参建各方水土保持责任,严格控制水土保持重大变更;加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管,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水平。

  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开展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逐步的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建立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执法裁量权,按要求公开监督检查事项和监管结果;畅通举报热线等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执法主体要具备专门的执法档案管理科室;配备执法专用车辆,水域管理任务重的地区应配置执法专用船艇;配置计算机等工作装备,配备勘测仪器和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现场证据采集设备。

  完善水行政执法制度。强化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执行力度,建立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健全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水事纠纷应急预案。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建立完善市、区(市)两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强化河道执法分级管理,加强水域保护,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必须科学论证并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围绕落实我市发展战略和水安全保障重点工作安排,“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实施城乡水务项目128项,总投资172.88亿元。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

  1.供水保障工程和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可加强完善城乡水务基础设施网络,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将初步建成与水土资源条件、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节水灌溉体系和防洪排涝体系。引调水工程的建设,将为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下基础,有效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和抗旱应急能力。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设,实施重要河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闸坝除险加固,不断推进河堤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和排涝工程建设,提升重要河流和重点区域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环境保护措施。各水务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并可能对自然景观、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节水改造工程建成运行后,减少了灌区沿程和田间的渗漏,可能对输水渠沿途的植物生长和地下水补给带来不利影响;灌区退水的减少,可能对灌区盐分平衡带来一定的影响;灌区扩建和取水可能导致河流和地下水循环状况的改变,产生土壤潜育化和次生盐碱化,并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1.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加强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和超采的地下水。水资源配置要尽可能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水资源利用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全社会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努力形成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3.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和环境监管,加强对项目实施后会造成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规划和项目,要优化调整规划项目布局和选址,严格依法落实保护要求。加强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有几率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确保“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广泛凝聚治水合力。构建政府主导引领、社会协同推进、公众热情参加的治水兴水新格局。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水情教育,增强水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全民节水、爱水、亲水、护水观念。广泛凝聚共识,扩大社会参与,调动各方力量投身城乡水务建设实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合力。

  枣政字〔2021〕26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十四五”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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